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肖昆昆、余同报道:近日,吉安新干三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肖某报警,称其在自家地里被人打了。接警后,三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已有数十名群众聚集在一起,双方情绪激动,正在发生争吵。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劝解,并疏散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民警从肖某口中得知,矛盾起因是村里修路施工过程中,不慎修剪了路边肖某地里的部分红橘树枝。肖某认为村里修路不能侵犯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村里的其他群众则认为修路是造福全村的好事,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并聚集在一起理论。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修路是为了方便村民出行,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一项公益事业;肖某家的红橘树虽然受到了一定损失,但应从大局出发,支持村里的修路工作。同时,村里在施工时也应尽量减少对村民个人财产的损失,并提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在民警的劝解下,肖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行为,而阻碍村集体公共事业的发展,并同意支持村里的修路工作。村里的群众也对肖某表示了理解,认为双方应互相体谅,共同为村集体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终,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互相道歉,并握手言和。肖某表示将积极配合村里的修路工作,不再因此事产生纠纷。村里的群众也表示将继续支持肖某家的农业生产,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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