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肖昆昆、余同报道:近日,吉安新干县公安局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中,接连查获3起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抓获嫌疑人3名,收缴烟花爆竹共计160余箱。
1月5日晚,新干警方在开展治安复杂区域清查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发现某公司院内停放着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面包车。当天22时许,民警将车主周某抓获,并当场收缴烟花爆竹39箱。经查,嫌疑人周某在滨阳路经营着一家香烛店,但其并未取得售卖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同日,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城南某小区门口,一名男子正将大量爆竹从车上卸下,并搬运至小区一仓库内,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并当场收缴爆竹113件。经查,男子徐某经营了一家香烛店,其为图方便,并未按规定办理销售爆竹相应许可证。当晚,其正准备将运来的爆竹存放到仓库,被巡逻中的民警当场抓获。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6日晚,溧江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有人在辖区非法售卖爆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李某控制,并当场收缴爆竹10余箱。经查,嫌疑人李某,樟树永泰人,因其亲戚居住在溧江镇,当天其开车运输大量爆竹到该区售卖。民警闻讯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对李某运输证件进行核查,发现嫌疑人李某并未办理运输烟花爆竹相应证件,已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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