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谢长荣、江紫微报道:8月1日,泰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车用尿素液)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辖区某加油站内部摆放的一款品牌车用尿素液外壳有明显刮痕,且包装盖也未密封,疑似假冒伪劣产品。经民警调查发现,该车用尿素液均由泰和某公司生产
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对此,泰和县森林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在生产厂房及隐蔽库房内查获大量贴标包装桶和车用尿素原液。
经查,该公司实际经营者为龙某德、杨某萍、郭某南三人,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三人为牟取暴利,从市面上以5元一个的价格购买到该品牌车用尿素液的空桶,将空桶洗净后,灌装自家公司生产的尿素液生产假冒伪劣车用尿素液,三人以低价将该尿素液销售至泰和、赣州等地牟利,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共计1700余桶。
犯罪嫌疑人,龙某德、杨某萍、郭某南在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车用尿素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目前,泰和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龙某德、杨某萍、郭某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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