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王宇 记者柳萍报道:8月12日上午,江西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按照“安全、就近、节约”的原则,江西省公安厅在新余市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主现场,集中销毁新余、宜春等地收缴的非法枪支和全省报废的公务用枪等物品。
据了解,除新余市主现场外,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赣州、上饶、吉安、抚州等9个地市还在本地设立了9个分现场,同步开展集中销毁活动。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主要销毁2018年9月份以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收缴的非法枪支、仿真枪、管制刀具等物品以及全省报废的公务用枪。据统计,全省10个集中销毁活动现场共销毁各类枪支4532支(报废公务用枪1150支、仿军用枪16支、猎枪245支、小口径枪支123支、火药枪1692支、气枪761支、其它枪支545支)、仿真枪145支、管制刀具3342把。其中省厅主现场共销毁各类枪支2130支(报废公务用枪1150支、仿军用枪11支、猎枪160支、小口径枪支100支、火药枪243支、气枪283支、其它枪支183支)、仿真枪67支、管制刀具1376把。
今年以来,全省共宣传动员群众主动收缴自制火药枪、气枪、射钉器改制枪支2699支、占枪支总收缴量的50.5%。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98条,查证破获案件56起,累计兑现奖励12.6万元。
公安机关再次重申:凡是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要立即主动上缴;对拒不交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核查侦办、及时兑现奖励。
举报电话:各地110报警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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