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逊通讯员叶红兵报道: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安局8月5日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房屋治安整治的通告》称,自2019年8月5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治安整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这六类情况:
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居住;
承租人属流动人口,出租人未在其入住3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
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出租人未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承租的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整治期间,有上述行为人员能主动纠正的,公安机关将不予追究;整治结束后,仍存在上述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违法治安管理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房屋治安整治举报电话:0791-8889246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