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童 亮、蔡文鸿报道:3月17日上午10时许,铜鼓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永宁镇顺化村刘某家中,我前夫到我家里闹事,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报警人刘某与当事人王某带至城镇派出所了解情况。
经了解,刘某与前夫王某2014年确立恋爱关系,当年刘某家中建房子,那时正与刘某谈恋爱的王某自然是出工出力,双方一直未谈及工钱,刘某家人也未支付工钱。两人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1月离婚,离婚后,双方一直对对方有怨气,王某于是向刘某家人讨要当年做房子的工钱,双方多次商量无果后,当天上午,王某到刘某家中索要工钱,双方争吵不止,后刘某选择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先行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民警耐心教育,双方达成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工钱1530元,双方表示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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