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传销犯罪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也使个人、家庭都受到损害,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行为出现了变种,演变出许多新的形式,为此,江西省分宜警方梳理了几种传销骗人伎俩和惯用手法,提醒公众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非法传销陷阱。
以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该类传销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义,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
该模式推出的投资方案一般有二种:一是固定收益,即购买股票或基金后,在一定期限内获取连续分红,且承诺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对碰”收益,这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通过与下线投资者“对碰”,将获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额奖励,下线越多奖励越高。
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隐蔽性很强,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其操作模式为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连锁会员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则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
当上述模式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无知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投资者加入后可注册成为会员,并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价产品。如果会员发展新投资者,就会成为新投资者的推荐人,并获得相应返利,老会员再把新投资者注册成为新会员,让其继续发展新投资者,发展的投资者越多,获利就越多。(黄小军、曾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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