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陈莹报道:交治合一,联勤联动。近日,井冈山交警部门联合辖区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月14日下午,井冈山市大陇镇桥林村村部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谢某驾驶中型货车因避让相向而行且占道超车的一辆小客车,不慎将货车开到路边水沟侧翻,导致车辆受损。小客车驾驶员黄某认为双方车子并未发生实质性接触,是货车司机自己开进沟里,与他无关,双方发生争执,谢某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井冈山龙市交警中队民警联合大陇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调解,民警表示驾驶员在日常行车时会出现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乱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在无接触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逆向行驶、闯红灯、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即使是为了避让对方而酿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警指出黄某占道超车间接造成谢某的货车侧翻,也正是谢某的及时避让才避免了黄某更大的损失,好在只是车辆受损,黄某应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终,黄某表示愿意赔偿谢某的损失,两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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