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邬国全、唐文报道:民警小陈:“去年我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排在全局后30%,身上真的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民警小李:“去年我遭到群众投诉比较多,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要是被试岗,这面子往哪里搁。”
民警小刘:“说实话,听说要对一批‘后进’民警进行试岗,我心理一点底都没有,毕竟去年社区警务考核排在后面,给局里抹了黑。”
这些天,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局属各单位走访谈心时听到不少类似的感触。眼下,分局13个局属单位100余位民警都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这股压力正来自于该局近期启动的民警试岗制。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盘活现有警力资源,高新分局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全面启动民警试岗制,此举既是打破民警“铁饭碗”的创新举措,也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
民警试岗的七种情形: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不服从单位管理;工作责任心差、工作作风差、公认度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差,无法适应岗位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绩效考核排名末位,领导班子认为要试岗的;部门提出需要试岗的;其他有必要试岗的情形。
对上述七种情形的民警,实行党委召回,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到其它基层一线岗位试岗,进行“补钙壮骨”。在其它岗位试岗“充电培优”后,经鉴定考核合格的,留用试岗部门。
在试岗期间,建立“周实绩公示、月多维体检、季对标研判”跟踪考评机制,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体检”约束,防止试岗民警出现“破罐破摔”和“一朝后进、出头无期”的思想,使其能重回施展才华的舞台。
对于试岗一季度鉴定不合格的,将继续到其它岗位试岗,一年内四次试岗不合格的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按照《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对此,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公安分局局长廖平生认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公安的改革创新年。近三年,高新公安接警量从2015年的5300余起上升到2017年的6000多起,只有通过向改革要警力,向创新求动力,进一步激发队伍的活力,才能应对辖区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民警试岗制的真正目的就是让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头有责任,以队伍的蓬勃朝气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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