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罗申报道:2018年2月25日下午16时许,新余市分宜县高岚乡午桥村村民黄某与儿子上山护林时,碰到了高压电线后瞬间被强电击倒,随后120医护人员到现场对黄某进行了急救,但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案后,分宜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高岚派出所民警及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法医赶往现场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该男子是被盗猎者在山里私自架设的高压电线电击致死,现场查获了蓄电池和升压器(可将电压从220伏提升到几千伏,极易导致人畜死亡)。通过走访,民警得知,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该村山林里经常有野猪出没,由于公安机关严格管控枪支,于是有人铤而走险,私设高压电线捕野猪。
案发当天晚上,附近村民钟某生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称是其架设的高压电线,交待了架设高压线电野猪的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2月26日,钟某生被依法刑事拘留。在随后的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钟某生的供述有很多漏洞,一旦谈到细节问题就模糊其辞。民警在走访附近村民时发现,钟某生的哥哥钟松某经常会上山架设电线捕野猪,案发前有村民看到钟松某曾在附近山林一带活动。在扎实做好外围调查后判断钟松某有重大嫌疑,便依法传唤钟松某,并组织人员在钟松某家中查获了电瓶、升压器等设备。在证据面前,钟松某无法在讯问中圆谎,便如实交待了事情经过。原来钟松某平时爱好猎取野味,便购买了电瓶、升压器等设备,闲时经常上山架设高压电线电野猪,案
发后由于担心自身身体较差,不能长期被羁押,便找到其弟弟钟某生,要其到公安机关自首帮忙顶罪,并告知其相关信息以应对审讯。民警再次提审钟某生,确认了其包庇钟松某的事实。
2018年2月28日,钟松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帮其顶罪的钟某生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分宜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私接电线电野猪的行为是违法的,已经发现没有构成伤害的,将处治安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如果电死电伤人的,要受刑事处罚。钟松某在明知村庄 附近的山林会有村民活动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在应当预见的公共场所擅自架设高压电线用电,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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