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谢庆伟、王建军报道:自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德兴市公安局黄柏派出所立足辖区,主动作为,全面强化对辖区的检查整治力度,对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细致检查,1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规定,对辖区一家未履行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加油站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这也是自《反恐法》实施以来,德兴市公安机关针对加油站等反恐重点单位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2017年10月份以来,德兴市公安局黄柏派出所在对辖区仁丰加油站(又名中图加油站)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在销售散装汽油时未对购买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针对此情况,黄柏派出所多次对该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不登记的行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加油站限期整改,但该加油站置若罔闻,在经营中依然不履行散装油销售核实信息及登记职责。
2018年1月20日下午,在进行大整治检查工作的黄柏派出所民警在街面上发现一辆车厢里装有两个铁壶的三轮电动车。当地村民有使用此种铁壶购买或存储散装汽柴油的习惯,民警判断眼前的铁壶内很可能也装有油品,当即将该三轮车拦下,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主吴某坦言铁壶内分别装有柴油和汽油,是其刚从黄柏仁丰加油站加来的。经进一步了解,民警得知加油时油站工作人员未对吴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随后民警前往德兴市黄柏仁丰加油站检查,果然未在该加油站的“散装汽油登记本”上找到吴某购买散装油的信息记录。
随后民警将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许某传唤到派出所,在进行详细取证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此前多次检查整改情况,德兴市公安局根据《反恐法》相关规定,对黄柏仁丰加油站及加油站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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