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陈玉平报道:身份证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因身份证出借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近日,宜春市铜鼓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出借居民身份证案件,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9月13日,刘某芝(女)、李某美(女)、吴某秋(女)等三人碍于亲情、友情,分别于8月19日至20日将自己的身份证非法出借给他人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目前,铜鼓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刘某芝、李某美、吴某秋等三人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居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便利进行社会活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依法使用。一旦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被盗,要及时申请补办,以免被人冒用后,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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