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肖遂冬、丁勇报道:日前,遂川县酒驾弃车肇事逃逸司机肖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法律面前,肖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8月21日14时38分,肖某驾驶小车经过遂川县大坑乡罗坊村冷田自然村三岔口路段时,与从该村左拐弯的醉驾司机李某的二轮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李某倒地后受重伤,围观的群众拨打了李某家属的电话,肖某和其家属一起将伤者抬上车后弃车逃离现场,李某经抢救无效,当日不幸死亡。
8月22日8时许,肖某来到交警大队自首。事故中队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事发当天,肖某与朋友在一起喝酒,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自作小聪明弃车逃离现场,聪明反被聪明误,且料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逃逸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危险驾驶(单指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肖某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此案移送检察院检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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